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对自己的态度
之二:负责任的态度

加拉太书 6:4-5 各人应当察验自己的行为。这样,他所夸的就专在自己,不在别人了。因为各人必担当自己的担子。

墨守律法的人往往因为那些在基督里有自由,各人可以按自己的良心去做的事论断别人。保罗在罗马书里讲论到这件事时说:

“信心软弱的,你们要接纳,但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。有人信百物都可吃,但那软弱的,只吃蔬菜。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,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,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。你是谁,竟论断别人的仆人呢?他或站住,或跌倒,自有他的主人在。而且他也必要站住,因为主能使他站住。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;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。只是各人心里要意见坚定。”【罗马书 14:1-5】

所以在论断人的时候,基督徒首先应将其应用到自己身上。察看一下自己,看自己在多大程度上尽到了基督徒生活中应尽的责任,你是不是担起了该担的担子,是不是不必要地把自己的担子让他人去担。

保罗在衡量自己的时候说:“我们所夸的,是自己的良心,见证我们凭着神的圣洁和诚实,在世为人,不靠人的聪明,乃靠神的恩惠,向你们更是这样。”【哥林多后书 1:12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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